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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6级彭丽同学获评 山东省新时代学生资助人物"励志之星"

发布时间:2019-10-08

本网讯 9月29日下午,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春风化雨七十载 资助奋进新时代”资助人物颁奖典礼在山东教育卫视演播大厅举行,我校法学院2016级学生彭丽成功入选新时代学生资助人物“励志之星”。

“春风化雨七十载 资助奋进新时代--庆祝建国70周年”活动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山东教育卫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办,此次活动以新时代资助人物为载体,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成效为目标,以展现资助人物风采为目的,通过推荐、评选、全媒体展示,全方位宣传“奋进新时代资助人物”典型事迹,掀起争做资助人、真情奉献爱心、学生感恩励志的热潮。经过“初审报名—社会评议—专家集中评审—二轮综合评审—揭晓评审结果”五个阶段的选拔评比,我校法学院2016级法学专业学生彭丽成功入选新时代学生资助人物“励志之星”,“励志之星”全省共35名。

据悉,此次活动初审共确定候选人140名,经过多轮评审,最终评选出“奋进新时代资助人物”70人,其中,“筑梦大使”优秀资助工作者和“励志之星”优秀学生各35人。

彭丽同学现任我校法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副主席、督察办公室主任,曾任国旗护卫队副大队长,大学生模特协会会长,校CUBA女子篮球队、田径队队员等,曾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服役于空军空降兵某特种部队。在校期间,其综合测评成绩一直位列专业第一,2018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学生”,曾获“国家奖学金”、“求是和信律师”法学教育基金十佳学生、学生干部一等奖、山东鑫源集团“晒福未来之星”全额奖等,其事迹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山东教育卫视”“齐鲁晚报”“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报道,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在大学生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并获得我校广大师生广泛赞誉。

(编辑:新闻中心 文:李小杰 张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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