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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教代会主席团、学术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19-12-04

12月3日,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潍坊学院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评价办法〉补充规定》《潍坊学院章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校长冯滨鲁主持会议。学校领导孙文亮、王清明、丁子信、马茜华、朱猷武、赵光强、王旭升、王建新作为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人事处负责同志就《<潍坊学院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评价办法>补充规定》进行了说明,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该《规定》。发展规划处负责同志作了《潍坊学院章程》修改情况的说明,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潍坊学院章程(修订草案)》。

据介绍,本次章程修改共修改了三十二个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学校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二是贯彻落实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的要求;三是增加对学生权益和教师肩负的新时代教育使命的规定;四是明确对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表述;五是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修改完善的其他内容。

据悉,章程修改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明确任务,是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也是学校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学校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专门成立章程修改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担任主任委员,其他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章程修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进程调度,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办公室内设秘书组、法规审核组、宣传组和民主审议组分别承担章程修订的起草、审核、宣传和审议工作。2019年10月底,秘书组在相关单位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潍坊学院章程修改条文对照表和修正案。11月,章程修改工作办公室组织发规处、工会等部门面向校领导、学术委员会、各相关部门、教师、离退休干部和校友广泛征求意见,并于11月底对征求意见稿召开论证会议。章程修订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要根据大会所提意见进行修改,经学校院长办公会讨论、学校党委会审定、报省教育厅核准后组织实施。

(编辑:董文君 孙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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