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心理素质普查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心理在线  发布时间:2017-10-26   浏览次数:567

各二级学院:

学生心理素质普查和心理素质档案建设,是新形势下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帮助大学生自我了解、自我塑造的重要途径,是学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贯彻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17级新生心理素质普查和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测评对象和普查建档时间

普查对象为我校2017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包含专升本),普查时间为20171113日—127日。

二、测评工具

本次普查测评采用二个标准化心理素质测试量表:(1)大学生人格问卷(University Personality InventoryUPI);(2)心理健康自评量表((Symptom Checklist 90, SCL-90)。

三、测评安排

本次普查与建档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协调、教师教育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要自行安排具体测试时间(1113日—127日)、机房(可上网),并将测试时间、地点(机房)、学院专业等相关信息填入附件表格中,于117日上午10: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到教师教育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wfxyxljkjyzx@163.com),无机房的单位,测试时间、地点(机房)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协调。在测试时间、地点落实后,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测试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实测。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确保本次普查、建档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在该项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普查结果与建档情况书面与电子版同时报送学生工作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52054424798785117,联系人:张杰。

附件:2017级新生心理素质普查工作安排表

2017级新生心理素质普查工作安排表.xlsx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教师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