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学生心理素质普查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心理在线  发布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181

关于做好2019级学生心理素质普查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201967

各二级学院:

学生心理素质普查和心理素质档案建设,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帮助学生自我了解、自我塑造的重要途径,是学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贯彻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19级新生心理素质普查和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测评对象和普查建档时间

普查对象为我校2019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专升本),普查时间为20191023日月—111日。

二、测评工具

采用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

三、测评安排

1.本次普查与建档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协调、教师教育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具体实施。

2.关注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进行测试,公众号二维码及详细使用说明见附件1.测评操作步骤。

四、测评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督促大一新生辅导员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普查、建档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测评由学生本人在指定期限内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尽量安排在白天,测试时间大约10分钟左右。

3.学生在测评结束后将测评完成情况截图报各自辅导员,由辅导员检查测评完成情况,确保应测尽测,全覆盖。

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在该项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普查结果与建档情况书面与电子版同时报送学生工作处。

未尽事宜,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785117,联系人:张杰。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操作步骤:
扫描二维码登录——获取密码并登录(学校代码11067)——阅读知情通知书——完善个人信息——了解测评须知——作答试卷——提交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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