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心理在线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452

关于举办2019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的

学生工作处〔2019〕78

各二级学院、弘德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培育在校学生积极心理素质,加强心理育人服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承办:教师教育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活动主题

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加强心理育人服务体系建设。

三、活动时间

121-12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辅导员心理辅导专业素质提升活动

1.购买专业图书活动

为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教师购买《心灵探秘-心理疾病的识别与应对120问》、《精神卫生法背景下精神障碍的识别与干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辅导员手册)三套书籍,引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专业素质。

2.辅导员深度辅导能力提升专题报告会

活动时间:125日上午8:30

活动地点:行政楼一楼报告厅。

参会人员:各二级学院、书院党总支副书记,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相关要求:报告会期间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不玩手机,保持会场安静、认真听讲。特殊情况请假,须提前12月3日下午下班前书面请假(加学院党总支公章,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二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辅导员心理沙龙

活动时间: 1211日下午14:30

活动地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三楼多功能厅

活动对象: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有关专家;各二级学院、书院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员(心理辅导员)、2019年新入职专职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

(二)学生心理素质提升活动

1.“卓越新生是怎样炼成的”专题讲座

活动时间 12月4日下午14:30。

活动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活动对象:全校2019级各专业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心理委员。

活动要求:

1)每个学院安排1名专职辅导员带队。

2)参会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样表见附件1)于12月2日上午10:00前发送邮箱:201480859@qq.com  ,汇总表文件名命名:**学院+学生干部名单。联系人:郝宏林18553405887。

3)参会人员于4日下午14:20前入场。报告会期间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不玩手机,保持会场安静、认真听讲。

2.2018级学生心理普查活动

活动时间: 121-128日。

活动对象:2018级全体学生。

操作步骤:扫描二维码登录——获取密码并登录(学校代码11067)——阅读知情通知书——完善个人信息——了解测评须知——作答试卷——提交试卷(学生在测评结束后将测评完成情况截图报各自辅导员,由辅导员检查测评完成情况,确保应测尽测,全覆盖。

(三)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点建设活动

活动目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现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在全校开展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点建设活动

活动时间12月30日前。

建设目标从师资建设、场地建设、工作特色、工作职责四个方面进行。

1.师资建设

1)辅导站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分管和指导。

2)辅导站人员配置辅导站包含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成员若干,站长由接受过心理学专业培训的辅导员(心理辅导员)担任;副站长由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较强的心理自助能力的学生干部担任;成员由各班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舍长)组成。

2.场地建设

辅导站应根据自身发展规模大小和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间独立心理辅导室,场地面积不得小于30平米。

3.工作特色

辅导站能结合学院实际、学生特点与需求,探索具有创新性、可行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式和方法,形成标志性特色活动。

4.工作职责

有效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及时解决学生的发展性心理问题,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结合本院的特点与实际,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发现,甄别和转介学生障碍性心理问题,进行心理危机的防范和初步干预。具体工作职责:

1)制定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建立和完善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对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助人—自助—互助的校园心理文化;  

4)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协助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对于心理中心反馈可能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进一步观察追踪访谈,做好访谈记录;

5)做好本院学生的一般性心理问题的日常辅导,并及时做好记录;

6)做好心理档案、访谈辅导记录的保密工作,保护学生隐私;

7)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动态心理档案,进行危机情况排查,实时监控,跟踪服务。

活动要求及说明

1.1220日上午10:00前将填写后《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点申报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2909452579@qq.com。同时将纸质版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二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学校将在适当时间进行实地考察,确定3-4个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点。

3.学校对示范点申报成功的学院,每个单位将拨付适当专项经费予以示范点建设支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卓越新生是怎样炼成的”专题讲座与会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样表

附件2: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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