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校第二届“十佳百优”学生辅导员评选活动举行
作者:张增森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8-4-14 21:34:23
为切实加强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树立榜样,推广典型,激励先进,省委高校工委于3月份发出通知,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全省高校第二届“十佳百优”学生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学院领导的指示,学生处于3月底发出通知,要求各院系认真组织推荐。本次评选推荐范围为全校现任学生辅导员(含班主任),候选人名额分配为在校生1500人以下的院系1名,1500以上的院系2名。参选辅导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爱党爱国,品德高尚;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健康,能出色地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且近两年内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个人先进称号,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为做好该项工作,学院成立了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鞠献利同志,副院长冯滨鲁同志任组长,推荐工作由学生处(团委、武装部)具体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院系党总支要在学年度总结、考核和公开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出本单位最优秀的辅导员,作为本单位“十佳百优”学生辅导员候选人上报,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各院系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审考察,确定推荐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批后,填写有关表格报省委高校工委。省委高校工委将对获得全省高校“十佳百优”学生辅导员称号的辅导员进行表彰奖励。全省高校 “十佳百优”学生辅导员评选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本次评选活动是省委高校工委在我省范围内开展的第二次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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