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主页学院论坛求索文学社处长信箱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机构设置 | 学生教育 | 日常管理 | 共青团 | 助学服务 | 公寓管理 | 学团组织 | 校园天地 | 心理在线 | 校园风光 | 资源下载
潍坊学院学工在线[学生处(团委、武装部)]学生教育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 文章内容

西藏自治区将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6-6-1 16:10:29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西藏自治区将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从今年开始,西藏自治区专科毕业生不再计划分配;从明年开始,西藏自治区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也不再计划分配,均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此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建立高校招生规模、学科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需求相适应的调控机制;建立职责清晰、分工负责的就业工作管理体制;建立集教育、培训、指导、服务、管理于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

    改革的具体措施是:人事部门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每年从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中为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其余毕业生,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各高校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推荐。师范类毕业生在教育系统内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事业单位每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 年第6号),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每接收一名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2万元奖金。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学校出具的就业报到证,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重新予以办理有关就业手续。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各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在劳动关系、户籍管理、社会保险费缴纳、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从事农牧区经纪人职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5年内免收工商管理有关费用。 
  • 上一篇文章:中澳职业与高等教育资格认证研讨会在墨尔本和悉尼召开
  • 下一篇文章:安徽青少年维权热线的喜与忧
  •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搜索更多
    热门阅读
    相关文章
    FireFox浏览器下载
    外网连接信息
     
     
    潍坊学院 - 艾特贝尔 - 山东大学 - 烟台大学 - 青岛大学 - 青岛科技大学 - 聊城大学 - 济南大学 - 山东经济学院 - 山东理工大学 - 更多高校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 欢迎投稿
    Copyright © 2002-2006 Xsc.W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itBe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