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高考阅卷工作已经结束,录取工作陆续开始。针对社会上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上学贵”的担忧,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日前表示,国家和高校将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保证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介绍,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6月,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又连续下发了8个配套实施办法。他说,“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后,是可以基本满足在校贫困学生需求的。”
一“表”在手 畅通入学
“每年都有一些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拿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家长由于不知道向谁求助而发愁,但今年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崔邦焱说。
入学带张表,无忧进学校。据介绍,从今年起,所有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措施的小册子。
“这张调查表包括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家庭通讯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民政部门信息等。”崔邦焱进一步介绍说,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只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可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他还告诉记者,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此前教育部已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据了解,目前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普遍开辟了“绿色通道”,在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在困难资助方面会得到一条龙式的帮助。
“三金”可贵 帮困奖优
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压力,是这一新资助政策体系的指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据介绍,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档至3档。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由高校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据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品学兼优的可以在二年级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国家励志奖学金对于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的。据介绍,高校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经过学校评审,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崔邦焱说,按照新的制度设计,每年约有340万名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约占全国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面7倍于过去;每年约有51万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面10倍于过去;每年约有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勤工助学 贷款解忧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还发布了《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有了这一政策,我们勤工助学就更有保障了。”得知这一规定出台,上海复旦大学2005级临床医疗系学生杨虹波显得特别高兴。杨虹波来自重庆一户贫困家庭,他在学校收发室打了一份工,每天帮助学校送报纸,以弥补自己在校期间生活费不足。据了解,像杨虹波这样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学生已为数不少。目前,我国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专门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机构,勤工助学已成为高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
崔邦焱说,新的勤工助学办法要求学校后勤部门大幅度减少雇用临时工,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
同时,这一办法对学生的相关权益进行了保护。《办法》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学生要避免参加有毒、有害、高空作业等有危险的勤工助学活动,以保证人身安全。
教育部、财政部希望各高校进一步加强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同时通过提供更多的校内校外的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在实施新的助学政策的形势下,除了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推进实施三项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和实行勤工助学之外,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们还必须继续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因为大多数贫困大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还是要靠助学贷款。”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说。
据介绍,自从国家实施助学贷款政策以来,特别是2004年国家启动了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工作成绩较大,目前有9.5%的在校大学生获得助学贷款,极大程度地缓解了贫困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生源地助学贷款较之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有它很多的优势,比如说对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比较容易掌握,贷款归还比较有保障等。”赵路透露,目前财政部、教育部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实施办法。
王旭明还告诉记者,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大学寄托着学生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梦想,新的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减困难,帮助他们增信心、长才干。”王旭明同时表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并不是免费教育,国家不能全部包下来,有远大志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不会完全依赖于国家资助,要学会勇于面对困难、勤奋学习、自强自立、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努力回报祖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