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主页学院论坛求索文学社处长信箱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机构设置 | 学生教育 | 日常管理 | 共青团 | 助学服务 | 公寓管理 | 学团组织 | 校园天地 | 心理在线 | 校园风光 | 资源下载
潍坊学院学工在线[学生处(团委、武装部)]助学服务助学新动态 → 文章内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

作者:佚名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07-7-17 17:41:54
    如何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含义?

    各项资助政策中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里的“学生”,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由谁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如何确定认定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各地(市、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

    学生提供信息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学生还应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 上一篇文章:详解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八大环节
  • 下一篇文章:专访:教育部负责人解读贫困生资助体系相关问题
  •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搜索更多
    热门阅读
    相关文章
    FireFox浏览器下载
    外网连接信息
     
     
    潍坊学院 - 艾特贝尔 - 山东大学 - 烟台大学 - 青岛大学 - 青岛科技大学 - 聊城大学 - 济南大学 - 山东经济学院 - 山东理工大学 - 更多高校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 管理登陆
    Copyright © 2002-2006 Xsc.W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itBe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