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7-31 17:06:40
考上大学却没钱上学的穷娃娃,从此不用发愁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实施普通高校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政策。此项政策将惠及新疆高校学生5万余人,包括35所高校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184所中等职业学校1—2年级在校生中90%的学生。
7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27日下午,自治区召开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视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资助具体工作。
新出台的政策加大了财政投入,扩大了受助学生的比例:新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适当向国家急需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原有的国家奖学金金额由每生每年5000元增加到8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0.3%。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标准分三个等次: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资助面平均约占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8%。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得到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自治区主席助理靳诺在会上说,新的助学政策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今年下半年,自治区用于落实资助政策体系的资金达到129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340万元,占80%;自治区本级财政2396万元,占18.5%;地州市级财政资金189万元,占1.5%。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