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助学贷款政策有变革 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8-3 18:15:58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山东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对于借用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凡是毕业后自愿到山东30个经济欠发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达5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
2004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办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2006年,我省将全省123所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等纳入生源地助学贷款范围。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基层建设,今年7月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借用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毕业后自愿到山东30个经济欠发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达5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
山东省农联社是全国首家开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2005年在6000多个农信社网点同时铺开。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农信社系统共发放助学贷款6.2亿元,惠及10.5万名贫困学子。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高校与银行自主合作,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成为我省开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外的有益补充。
据统计,目前在校学生70%以上来自农村,这些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的约占30%。助学贷款业务开展以来,山东省共有12万余名寒门学子在助学贷款帮助下得以入学深造和完成学业;截至目前,金融机构共向26817名学生发放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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