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检查奖惩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7-8-26 17:51:45
学生公寓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对检查中出现的脏乱差现象及违纪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并处罚金。
1、奖励的项目:
(1)在公寓内出现的好人好事,视情况给予表扬奖励。
(2)在每次公寓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院(系)、宿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在全年组织的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院(系)、宿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学生的综合测评、与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系级学生工作评估挂钩。
(4)在公寓内节水、节电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2、处罚的项目:
(1)在公寓内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寓安全,破坏公寓卫生者,视情况给予批评、罚款和处分。
(2)破坏公寓公共物资,浪费水电者,责令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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