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夜间点名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7-8-26 17:57:46
执行学生公寓作息制度,杜绝晚归及夜不归宿现象,保证学生休息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学生宿舍实施夜间点名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学生必须于熄灯前回宿舍就寝,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专升本、考研的学生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2、每晚熄灯前五分钟,由舍长负责清点宿舍人数,于次日将晚归及不归者名单报辅导员(班主任)。
3、学院学生处及各院(系)组织有关人员对夜间点名情况进行检查,公寓管理中心门卫对晚归学生严格检查、登记。
5、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负责,加大检查力度,对知情不报的舍长给予批评,并追究其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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