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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校女大学生有权生育 学校不应干预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8-4 16:14:50
    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说,结婚生子是每一名适龄公民的基本权利,大学生也应该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赞成大学生的这种做法。
    孙霄兵说,解除对大学生结婚的限制并不是鼓励学生滥用此种权利,而是对大学生作为一名成年人行使自身权利的理性与能力的尊重与信任。
    在对大学生群体的问卷调查中,绝大多数学生都认为在校学习期间应当以学业为重,还不具备结婚组建家庭的经济能力和基本条件,因而不会选择结婚。
    孙霄兵同时认为,新的规定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是围绕着对学校功能与职责的认识与定位展开的,本身都不应当成为问题。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基本关系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因此,学校既不应当有干预学生基本权利的职权,也没有履行教育以外义务的责任。
    孙霄兵说,从长远看,随着中国各种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逐步健全,学校现有的许多社会功能必然要逐步从学校中分离出去,按照这样的改革思路,很多问题是很容易得到理解和逐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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