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试点工作成功启动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10-29 17:07:47
为全面落实我省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困难,省教育厅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系,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今年年初,双方就合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达成初步意向。经过多次研究磋商,在借鉴河南模式和吉林模式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9月6日签署了《山东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山东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两个协议文本。双方共同制定了“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9月12日联合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等有关文件的通知》(鲁财教字【2007】25号),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根据双方协商,放贷工作分期分批进行。先在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两所省属高校进行外省籍贫困生助学贷款试点,随后再在其他高校展开。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成功,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同两所高校和银行,按照协议规定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10月22日,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正式对两所高校的外省籍贫困生发放贷款,发放工作顺利成功。本次放贷共为409名贫困生发放助学贷款189.43万元,彻底解决了两高校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的贷款问题。
试点工作完成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全面展开,我省省属高校中的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贷款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