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 团委、武装部 ) 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 , 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全院学生管理、学生军训、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全院共青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 、学生管理科(正科级编制)。主要负责制定各项制度和实施意见;学生早操、晚自习、校园秩序、餐厅秩序、公寓纪律等日常管理;在校学生有关信息管理和学生证、乘车证管理;学生会、班委会的选拔、考核、 评优 管理及其活动的组织指导;参与组织学院大型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工作;优秀毕业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奖学金等评选、奖励工作;各类违纪情况调查与处理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评估工作;其它临时性工作。
2 、思想政治教育科(正科级编制)。主要负责制定各项制度和实施意见;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 “ 三个代表 ” 与科学发展观的 “ 三进 ” 教育活动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安全防卫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创新教育、网络健康教育;国旗班管理;协助国防教育教研室搞好国防教育;协助就业指导部门搞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开展大学生就业素质训练;协助团委搞好社会实践活动;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与考核;负责学生干部的教育培训;做好德育工作教育与创新;积极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学团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出版与交流;负责学生工作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学生工作会议的通知、与会人员考勤和会议记录;做好 “ 偏才、奇才、怪才 ” 的发现、教育和培养工作;负责处内日常接待及办公保障;负责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其它临时性工作。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正科级编制)。定期向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汇报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协调进行每年的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测量、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的基础性工作;协调进行大学生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方向研究;开展个别心理咨询和辅导;开展团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训练;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的工作;配合组织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对高危人群进行辅导和干预;本着 “ 服务与研究 ” 的双重职能,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学术水平,搞好专业研究和咨询服务。
4 、助学服务中心(正科级编制)。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制定各项制度和实施意见;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发放及还款工作;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安排、审定及工资发放;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的审定、上报及发放;特困学生、困难学生临时性补助的审定及发放;在校生劳动课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其它临时性工作。
5 、公寓管理中心(正科级编制)。主要负责制定各项制度和实施意见;检查、监督学生宿舍规章制度在各院系的贯彻落实情况;学生宿舍卫生、公寓秩序的检查、评比工作;组织各院系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处罚;学生宿舍内家具、电视、网络、电话、电风扇等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学生宿舍床上用品的配备和管理;学生宿舍的小型维修,对大、中型维修改造提出意见,经学院批准后立项,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在学生宿舍区开展有益于学生学习、生活的经营服务活动;学生宿舍区环境的管理及改善工作;学生宿舍临时工作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学生宿舍房间的调整和分配,办理学生入住和退宿手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防火及安全工作;学生宿舍区勤工助学工作和学生的公益劳动;其它临时性工作。
6 、团委组织宣传部( 正科级编制)。 主要负责全院共青团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团委整体活动的宣传工作。制定团的各项制度和实施意见;指导全院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队伍、团员队伍建设和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协助党组织建立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健全团的各项组织制度,管理各院系团总支、团支部班子;组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健全以团员证为依托的团员管理体制,做好团员的登记、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年度注册等工作;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团内各级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负责团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宣传工作;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其它临时性工作。
7 、团委社团工作部(正科级编制)。 制定学院社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社团成立的审批及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社团干部的选拔、考核、评优 管理及其活动的组织指导;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负责学生社团评优表彰工作;负责定期举办社团文化月、社团文化周等活动,并积极创造其他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模式;负责组织学院科技文化艺术节及各类文体活动(包括学校重大节日的演出)的组织及考核工作;负责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组队参加全国 “ 挑战杯 ” 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及其他全国性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等科技文化艺术类活动;负责团委设备及服装的管理;其它临时性工作。
8 、国防教育教研室(正科级编制)。主要负责制定各项制度和实施意见;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国防教育;负责学生的军事训练工作,巩固和提高军训后的成果;抓好征兵工作、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完成院党委、院长和上级军事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转业、复员、退伍、残废军人、军烈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安置和优抚工作;管理好武器和其他装备器材,对装备、装具要造册登记,要达到四无要求 ( 即无霉烂、无生锈、无丢失、无损坏 )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管理好军训经费;加强军训期间的安全预防措施,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战时带领和号召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巩固后方;其它临时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