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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先进班级评选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28

一、先进班级条件

1.全班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气氛浓厚,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多数学生学习成绩优良;

3.全班学生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尊师爱校,班内没有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学生;

4.全班学生认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纪律性强,各项工作走在前面,集体荣誉感强;

5.班、团干部团结一致,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班风积极向上;

6.各项评优、助学工作操作规范;

7.学费收缴率达96%以上。

二、评选办法

1.先进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

2.每学年结束后,各班要认真总结一学年的班级工作,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评比;

3.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学生分会主要干部、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为成员的评选小组,对本学院班级进行认真评选;

4.各二级学院按班级总数20%的比例将先进班级名单及其事迹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5.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先进班级进行全面考核,认真评议,确定出校级先进班级并公示,报学校审批。

三、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先进班级,授予“潍坊学院先进班级”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及奖金。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掌握政治条件,认真把好思想政治关;

2.严格按规定的比例评选,不得超限额上报;

3.在各班总结交流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坚持以评为主,走群众路线,不轮流坐庄;

4.评比工作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上报材料要详实、清楚;

5.因把关不严而淘汰掉的名额不再补评。

五、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一九年九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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