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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学生公寓“安全月”活动先进典型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9-02-28 浏览次数: 521

学生工作处〔2018〕100号

各二级学院、弘德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建设,营造良好的公寓安全环境,学生工作处自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以“加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平安公寓”为主题的学生公寓“安全月”系列活动。各二级学院、书院紧密配合,积极组织,广大学生热情参与,认真参加公寓灾情逃生演练,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同时,二级学院、弘德书院也都结合实际,各自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现对在“安全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望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今后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公寓安全,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巩固教育活动效果,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努力营造全校安全、文明、和谐的公寓学习和生活环境。

附件:2018年学生公寓“安全月”活动先进典型名单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8年学生公寓“安全月”活动先进典型名单

一、学生公寓“安全月”活动先进单位(12个)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法学院

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传媒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弘德书院

二、学生公寓“安全月”单项活动先进单位

(一) 公寓安全教育宣传看板展览比赛

一等奖(3个):

体育学院  美术学院  传媒学院  

二等奖(5个):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三等奖(8个):

马克思主义学院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北海国际(歌尔科技)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与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二)公寓安全知识竞赛  

一等奖(2个):美术学院 计算机学院   

二等奖(3个):传媒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三等奖(5个):

特教幼教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优秀组织单位(5个):

计算机工程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美术学院

(三)辅导员进公寓先进单位(8个)

经济管理学院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美术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四)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先进单位(8个)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特教幼教师范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弘德书院

(编辑: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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