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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3-01 浏览次数: 727

1.宿舍的每栋楼都设有值班室,负责防火、防盗等治安工作。

2.值班管理员要认真负责,认真履行《潍坊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员职责》。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入内,做好来客登记及物品出门登记,严禁小商小贩入内。

3.值班管理员要按时关好公共场所门窗,及时联系维修,每天要定期查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随身携带钥匙,个人钱物要保管好,不得将宿舍钥匙借于他人,值班室内钥匙一律不得外借。

5.学生在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应留在宿舍,留在宿舍内的同学要自觉接受保卫处及管理人员的检查,并对该段时间内宿舍发生的问题负责。

6.学生宿舍楼内一律不得停放自行车,不得张贴广告和海报,不得进行经商活动。

7.未经同意,男生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楼,特殊情况须持有关部门证明并经公寓值班管理员陪同,方可进入,男女生不得互访,严禁在宿舍内留宿异性。

8.每晚十点关闭宿舍大门,除考研等特殊情况,晚归者须出示有关证件和证明,登记后方可进入。

9.严禁在宿舍楼内烧垃圾,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楼内乱拉电线,使用电热器具。

10.严禁在宿舍楼内打架、斗殴,严禁大声喧哗、酗酒、跳舞和进行各类球类活动。

11.严禁向公寓楼外乱扔各种物品。

12.发生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

学生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日

(编辑:王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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