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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公寓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 2019-03-21 浏览次数: 525

一、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严格要求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在宿舍内保存、使用各种违章电器、炉具,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在宿舍内抽烟,不在宿舍楼内使用明火,不私拉乱接电线,注意自身的安全,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阳台向外探身张望。

(二)加强宿舍管理人员责任感。宿舍管理工作人员要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信息的收集和汇报,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对安全事件预防工作。熟练掌握宿舍楼内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本院就规定的各种安全事件的处理程序,恰当应对和处理安全事件。

(三)做好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宿舍管理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宿舍楼内的各种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应急条件下的正常使用。宿舍楼的安全通道,不能堆放电线,开关要每周检查一次,并把开启工具放在方便取用的位置,标示清楚,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四)加强值班工作。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认真落实学生来客登记,学生携带大宗物品外出登记、学生晚归登记和夜不归宿检查等多项制度。学生宿舍管理科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所有宿舍管理科的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

(五)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宿舍管理科要组织人员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查处学生的多种违纪行为,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电器、炉具、管制刀具等各种违禁物品要予以没收。并将违纪学生。学生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发生火灾的应急方案

1.查看火情。如学生宿舍出现失火情况,发现火情的学生在火情初起时,应先自行组织灭火,同时报学生宿舍楼值班宿舍管理员或宿舍管理科。宿舍管理员应立即到现场查看火情,同时通知武保处执勤人员和宿管科长。

2.报警。如失火为一般性火情(火势小,发展较慢,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先报学校武保处执勤电话:2848157,由学校武保处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如火势较大,依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讲清失火单位和部位,火势的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然后拨打校园报警电话。

3.灭火。如火势较小,为一般火情,宿舍管理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救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对初始火灾进行扑救,并等待武保处人员的到来。当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或已发生险情,管理人员和现场学生要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立即撤离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前来灭火。

4.疏散。火灾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启疏散通道并组织学生有序进行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各系院负责清点人数,确保楼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5.自救。一旦发生火灾,管理人员和广大学生要保持冷静,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自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

6.善后处理。火灾发生后,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要配合消防部门和武保处做好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取证完毕后,负责组织清理现场,安置受损宿舍学生的住宿。

(二)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若学生宿舍发生失盗、打架斗殴、校外人员寻衅滋事及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时,宿舍管理人员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

1报告。迅速拨打校内武保处执勤电话:2848157,说明具体地点和简单情况。同时向当事人所在系(院)负责人员及学生宿舍管理科报告。

2.处理。

(1)宿管科工作人员要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隔离当事人,立即通知武保处值勤人员和各系(院)辅导员到现场。同时疏散围观人员,如当事人不听制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对于失盗事件,宿舍楼值班宿舍管理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保护现场,以利于学习武保处和警务人员调查取证。

(3)值班宿舍管理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汇报所了解。

(编辑:张竹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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