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就有关事项下发通知。
通知就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受理对象、贷款额度和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等方面作出安排。生源地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我校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在省下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我校录取新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包括贷款网上申请、贷款申请受理、贷款学生账户开立、贷款学生报到注册、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五项流程。
通知要求各学院、书院要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并加强工作监督与指导。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扩大社会影响,使借款学生明白如何申请助学贷款及还款;要做好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避免负面报道的发生;要做好贷款学生的咨询,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