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2021】1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学生的爱党爱国爱校热情,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有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负责全校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主校区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校国旗护卫队具体组织实施主校区的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特教幼教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顺校区国旗护卫队具体组织实施安顺校区的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 2. 任务划分 本学期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在2-20周进行。 (一)主校区 时间 | 周次 | 学院 | 2021.03.08 | 第二周 | 北海国际学院 | 2021.03.15 | 第三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1.03.22 | 第四周 | 传媒学院 | 2021.03.29 | 第五周 |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 2021.04.05 | 第六周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2021.04.12 | 第七周 | 体育学院 | 2021.04.19 | 第八周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2021.04.26 | 第九周 | 音乐学院 | 2021.05.03 | 第十周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2021.05.10 | 第十一周 | 美术学院 | 2021.05.17 | 第十二周 | 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 2021.05.24 | 第十三周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1.05.31 | 第十四周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2021.06.07 | 第十五周 | 法学院 | 2021.06.14 | 第十六周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1.06.21 | 第十七周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021.06.28 | 第十八周 |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 2021.07.05 | 第十九周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2021.07.12 | 第二十周 | 外国语学院 |
(二)安顺校区 单周由特教幼教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双周由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实施。 (注:如遇到天气变化、节假日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以推迟进行,但须经学生工作处同意。) 三、相关安排 每周一早上七点以二级学院单位组织师生集体升国旗、唱国歌,进行主题教育活动;其余时间由学校国旗护卫队、安顺校区国旗护卫队每天早上(冬季七点十五分左右、秋季七点左右)升国旗、傍晚(冬季五点半左右、秋季六点半左右)降国旗。集体组织升国旗时,参加升国旗的二级学院、国旗护卫队有关人员务必于升旗十分钟前做好一切准备,准时升旗。 四、有关要求 1.本学期的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以“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题进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尽力参加活动,可以做主题讲话,分管学生工作负责同志、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和相关辅导员必须参加活动。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学生要按时参加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每次主题教育活动可以安排一个年级学生参加即可,主题活动列队期间,要保持必要社交距离,必要时需佩戴口罩。 3.参加活动师生要严肃认真,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按国旗法要求参加活动。国旗护卫队要着装统一,精神振奋,动作规范,整齐一致。 4.升国旗仪式结束后,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题教育活动,活动主题要鲜明、效果明显。 5.学校将于学期末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同时在年度学生工作考核中予以体现;对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 6.主校区各二级学院在每次活动前,要及时同国旗护卫队联系具体事宜,联系人:李迅,电话:17861273368。活动前需上报计划,活动后需及时报送活动总结及其他有关材料(打印稿、电子稿一并报送),联系人:管路征,电话:15866531587,报送地点:大学生事务中心6号窗口。 7.安顺校区特教幼教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要在开学后两周内分别将本学期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计划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联系人:郎斌)和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生活服务中心(联系人:孙涛),活动总结及其他有关材料(打印稿、电子稿一并报送)于寒假前一个周内提报。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