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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7 浏览次数: 358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

“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将人民网、光明日报社教育部、《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转发你们,请各学院按照“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条件要求,认真做好推选工作(至多推荐1人)。并于8月20日17点前将推荐报名表(附件2)、Word版人物事迹、被推荐人电子照片发送至wfuxsjy@163.com。

联系人:边洪燕,电话:878537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1年8月16日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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