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
通知
学生工作处〔2019〕4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19年暑假自7月15日始至8月25日结束,共6周时间,8月24日、25日学生报到注册。为保障假期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使学生顺利度过假期生活,现就暑假期间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普遍的安全、法制、纪律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教育学生假期中时刻注意人身、财产、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往返或外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尽量结伴而行,不乘坐非法营运和超载等不安全车辆。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要引导学生了解并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暑假期间是极端天气易发多发时间段,要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正确应对恶劣天气,特别注意防雷电、防溺水、防洪涝灾害等。要教育学生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非法组织的外出务工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勤工助学活动中上当受骗。要教育学生理性消费,谨防网络诈骗和不良贷款,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各学院辅导员要对学生假期离校时间及去向逐一做好登记,留存备查。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提醒学生要按时返校,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按时到校的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出现学生开学后24小时内未返校而又未及时发现并报告学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请假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核实请假事由并在返校后补办相关手续。各二级学院要将学生报到情况分别于8月25日下午5点前如实电话报送、8月26日上午9点前如实书面报送学生管理科。
三、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切实落实防火、防水、防盗等规章制度,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放假前,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拉网式检查,排除隐患,不留死角。对假期中在校住宿的学生,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水源、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提醒学生要将房间内的贵重物品带走,将其他物品放置好。各校区学生公寓于8月22日开放。
四、加强对勤工俭学学生的安全教育。逐个梳理统计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掌握其工作单位或家庭的具体情况,留存备查,建立信息畅通机制,特别教育学生警惕某些组织和个人利用提供勤工助学机会的诈骗行为。
五、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预案,畅通学生安全信息渠道。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产安全等情况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校园内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后,要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六、做好假期间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暑假期间留校住宿学生统一安排在弘德书院,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2020届毕业生中的考研学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实践、比赛等活动的学生;偏远地区暑假期间不回家的学生;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勤工俭学学生;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团队成员。留校学生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要按条件严格审批,统一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申请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填写后的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后的暑期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于本周五(7月5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生管理科(行政楼大学生事务中心13号窗口)。相关表格请登录“学工在线”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
被批准留校的学生由二级学院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由二级学院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安排相关人员协助弘德书院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留校学生安全。各学院协助弘德书院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随暑期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一并上报。住宿学生水电费自理。
七、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组织学生深入社会基层,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活动;结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了解中国社会和百姓生活的巨大变化,深刻理解新时代的本质内涵;要引导鼓励学生利用所学,积极为社会为群众服务。
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电话、书信、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假期期间开展的所有集体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全体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应对学生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对因本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