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进行中期考核答辩暨期满考核答辩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2019]62号
各入驻创业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深化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涵建设,根据《潍坊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和《关于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进行量化考核的通知》(学生工作处〔2019〕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入驻大学生孵化基地创业项目进行中期考核暨期满考核答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与地点
时间:10月17—18日下午2:30;
地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三楼南多功能厅。
二、答辩方式
(一)通过PPT展示的方式,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团队成员共同阐述项目概况以及目前的项目运营状况。团队对项目情况介绍4分钟(使用PPT),评委问询、答辩2分钟。答辩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
1.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
2.项目目前运营状况,包括运营业务范围,年营业额及财务状况,内部运营管理制度,项目市场前景以及遇到的主要问题等;也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
(二)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现场答辩的每个流程均有工作人员严格计时,参赛团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
三、有关要求
(一)答辩按以下顺序进行:项目负责人为现在校生的,17日下午答辩,其余项目依次答辩。具体答辩顺序另行通知。
(二)项目负责人作为主答辩必须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团队成员作为主答辩,但必须出具委托说明书(项目负责人签字、摁手印,已进行工商注册的须加盖项目或公司公章)。参加答辩人员每个项目不超过3人。
(三)提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佐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入驻基地后每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营业收入、支出、纳税额等)、主要业务统计表、项目人员花名册(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或者就读学校、年级、专业)、内部管理制度等。
2.项目答辩PPT。
相关材料已提报的不再提报,未提报的请将电子版材料以项目名称+考核评审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WYCXCYFWS@163.com;纸质版材料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三楼A23办公室,材料提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5:00前。
(四)项目材料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答辩;不如期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考核,将作为退出项目限期退出。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