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2020〕25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六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7 号,以下简称“省赛”)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潍坊学院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一)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
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
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
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三)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参赛项目可以参加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比赛。
5.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8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高教主赛道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7 年 3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1 日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2 轮次),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 年 6 月1 日前正式入职)。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和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七、报名流程
参赛项目材料前期通过EXCEL汇总表以及WORD版的创业计划书格式报送。各学院组织每一个参赛项目做好WORD版本的《创业计划书》(文档以“序号+项目名称”方式命名,序号需与汇总表序号一致),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参赛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0年7月3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805263903@qq.com,联系人:韩桂红,电话:8785860。
同时,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0年 6月 11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各学院实际项目报名数量以网上系统后台统计为准。
八、赛程安排
校赛按照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进行,初赛、复赛采用会议评审或网络评审的方式,决赛采用网上答辩的方式。
(一)校赛初赛(7月15日前完成)
学校组织专家审阅参赛项目创业计划书WORD版本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选拔出90个优秀项目进入复赛环节。
(二)校赛复赛(7月20日前)
复赛项目需要修正创业计划书WORD版本,并准备创业计划书PPT版本。最后通过会议评审或者网络评审选拔50个项目进入决赛环节。
(三)校赛决赛(7月31日前)
进入决赛的项目准备创业计划书WORD版本,PPT版本以及项目的一分钟视频参加决赛网上答辩。校赛决赛从项目创新性、发展前景、可行性、落地性、路演展示等方面进行统一的打分,确定校赛决赛的名次。
最终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名额推荐校级选拔赛成绩优异的项目进入省级复赛。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需要准备创业计划书WORD版本,创业计划PPT版本和项目一分钟视频展示。学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对冲刺省赛项目一对一精准辅导。
九、奖项设置
校级选拔赛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个奖励等级,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金奖项目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的优秀获奖项目在申请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时将予以优先考虑。设校级选拔赛优秀组织奖10个,按照各单位竞赛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综合认定,颁发奖牌。对参加省赛获奖和国赛获奖的项目,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十、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重要意义,把大赛作为切实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实践平台。要通过比赛,认真梳理问题,逐步校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思路。
2.做好宣传发动与报名参赛工作。要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强化指导,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跨界学习。要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指导参赛团队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际项目和创业成果,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各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要认真组织报名参赛,确保附件1规定的最低参赛项目数,在完成基数基础上鼓励更多项目申报参与。各二级学院参赛人数要求不少于总在校生人数的25%(含2020年毕业生人数),每个参赛项目参赛人员根据项目需求确定,以8-15人为宜。各单位最终实际参赛项目数量和项目信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后台导出之后予以公布,参赛项目数量和获奖数量将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每个二级学院至少组织两个项目参加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比赛。
3.突出重点。各学院在保证最低申报数量的同时,注意保证项目的内容品质,每个学院要重点扶持一到两个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核心项目,指定专任教师或创业导师进行提前培育和项目材料打磨,力争在确保参赛项目数量的基础上取得质的突破。
4.完善保障措施。各单位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帮助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积极邀请导师专家为参赛项目提供针对性指导。学校将对参赛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励,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在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成绩优异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为更好地服务本届校级选拔赛,学生工作处将通过“潍院学工”“潍院双创”微信微博平台对大赛通知、公告及赛事进程等进行推送、发布,各单位及相关参赛人员要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参赛项目最低指标数分配表
2.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参赛项目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
参赛项目最低指标数分配表
序号 | 二级学院 | 最少参赛项目数 |
1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39 |
2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36 |
3 | 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 33 |
4 |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 34 |
5 |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 43 |
6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51 |
7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52 |
8 | 建筑工程学院 | 28 |
9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25 |
10 | 外国语学院 | 33 |
11 | 经济管理学院 | 70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2 |
13 | 法学院 | 32 |
14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27 |
15 | 教师教育学院 | 31 |
16 | 特教幼教师范学院 | 47 |
17 | 传媒学院 | 34 |
18 | 音乐学院 | 34 |
19 | 美术学院 | 33 |
20 | 体育学院 | 26 |
21 | 北海国际学院(歌尔科技学院) | 44 |
总计 | 764 |
备注:在完成最少参赛项目数的前提上,鼓励更多参与,提升参赛项目质量。
附件2:
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
参赛项目信息汇总表(以EXCEL格式报送)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学院 | 年级专业 | 参赛组别 | 项目类别 | 项目概述 | 团队成员姓名 | 团队总人数 | 指导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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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赛组别分别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或者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中的公益组、商业组。
2.项目类别: (1)“互联网+”现代农业;(2)“互联网+”制造业;(3)“互联网+”信息技术
服务;(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5)“互联网+”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