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2021〕51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
“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弘德书院:
日前,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1]14号)。现将通知中有关“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的要求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每个学院、书院至多推荐1人,于6月1日上午11点前将个人事迹材料、申报表各1 份电子版发至邮箱:wfuxsjy@163.com,联系人:边洪燕,电话:8785379。届时,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择优推荐上报。
附件:《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部分)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
(“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部分)
各市党委教育工委,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 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在岗专、兼职辅导员。5年内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评选推荐数量。
“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50名左右。每所高校推荐1人参选。
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3.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相关的荣誉奖励。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活动组织和应急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 3 年,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程序、严守标准,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推荐人选需提交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重点是2019年以来的情况。
各市各高校推荐时不区分年度人物和优秀个人,由厅(委)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各市推荐学校思政课教师评选对象,要综合考虑不同学段学校分布,并按照推荐次序进行排序。
获评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和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相关年度人物评选。
请将个人事迹材料、申报表各一式5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于6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纸质材料报厅(委)思想政治工作处(学校宣传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zc@shandong.cn。
联系人:徐璐,联系电话:0531—81676855,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613房间,邮编:250002。
附件4:“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9日
附件4
2021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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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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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 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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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 岗位性质 |
| 专职 兼职 |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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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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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 | ① 年 月- 年 月; ② 年 月- 年 月; ③ 年 月- 年 月; |
| 2020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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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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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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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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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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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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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 (限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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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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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班级及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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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 签 名:
年 月 日 | ||||||||||
学校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86年9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4.“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6.“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7.“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截至2021年5月,请按照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起止时间进行填写,如果有多段辅导员工作经历请分段填写。
8.“2021 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2018 级本科 2 个班,共 120 人”或“2019级硕士1个班,2019级本科3个班,共165人”,如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
9.“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请注明参加时间及培训名称,如“2019 年 5 月,参加第十一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培训班”。
10.“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11.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请注明获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