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2021〕55号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潍坊学院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一)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三)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参赛项目可以参加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比赛。
5.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原则上最多为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最少不少于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高教主赛道参赛对象和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我校参加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的比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4月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 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 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和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七、校赛流程
1.网络报名。各参赛项目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所有进行网上系统报名的项目一律需在线提交WORD版创业计划书。目前报名系统已经开放,系统截止报名时间为7月15日。各学院实际项目报名数量以网上系统后台统计为准。
2.各二级学院基于本学院的所有参赛项目先进行二级学院初赛评选,推荐1到2个高教主赛道项目(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不含师生共创组)、1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进入校赛;鼓励推荐师生共创组项目(数额单列,每个学院不超过1个)参加高教主赛道的比赛。各学院组织每一个推荐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在完成网络报名的基础上,认真做好WORD版本和PPT版本的《创业计划书》,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6月14日前将创业计划书(WORD和PPT版本)和汇总表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805263903@qq.com,联系人:韩桂红,电话:8785831。
八、赛程安排
校赛按照二级学院初赛、校赛复赛、校赛决赛三个环节进行,二级学院初赛采用会议评审、现场答辩两种方式;校赛复赛采用会议评审方式,校赛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
(一)二级学院初赛(6月14日前完成)
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实施,分别组织校内外专家审阅参赛项目材料,通过会议评审、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选拔出推荐参加校赛复赛项目。初赛会议评审、现场答辩情况注意留存照片(3-5张)。
(二)校赛复赛(6月20日前完成)
学校组织专家审阅推荐参加校赛复赛环节的参赛项目WORD版本和PPT版本的创业计划书材料,对参赛项目进行综合打分,选拔出30个优秀项目进入决赛环节。
(三)校赛决赛(6月24日)
进入决赛的项目准备创业计划书WORD版本、PPT版本以及项目一分钟视频参加决赛答辩。校赛决赛邀请校外专家担任评委,从项目创新性、发展前景、可行性、落地性、路演展示等方面进行统一打分,确定校赛决赛名次。
最终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名额推荐校级选拔赛成绩优异的项目进入省级复赛。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需要准备创业计划书WORD版本,创业计划PPT版本和项目一分钟视频展示。学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对冲刺省赛项目一对一精准辅导。
九、奖项设置
校级选拔赛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个奖励等级,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的优秀获奖项目在申请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时将予以优先考虑。设校级选拔赛优秀组织奖10个,按照各单位竞赛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综合认定,颁发奖牌。对参加省赛获奖和国赛获奖的项目,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十、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主办的一项全国性重要赛事,要深刻认识主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重要意义,把大赛作为切实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实践平台。要通过比赛,认真梳理问题,进一步校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思路。大赛已列入学校中层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考核指标体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抓好落实。要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强化指导,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跨界学习。要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指导参赛团队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际项目和创业成果,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要认真组织报名,确保附件1规定的最低参赛项目数,在完成基数基础上鼓励更多项目申报参与。各二级学院参赛人数要求不少于总在校生人数的25%(含2021年毕业生人数),每个参赛项目参赛人员根据项目需求确定,以8-15人为宜。各单位最终实际参赛项目数量和项目信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后台导出之后予以公布,参赛项目数量和获奖数量将纳入本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各二级学院在认真组织好初赛的同时,注意保证项目的内容品质,重点关注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核心项目,指定专任教师或创业导师对进入校赛复赛、决赛项目进行精心培育和材料打磨,力争在确保参赛项目数量的基础上取得质的突破。二级学院初赛组织实施情况报告Word版连同初赛会议评审、现场答辩照片于初赛结束后一周内电子版形式提报。
3.完善保障措施。各二级学院要群策群力,多措并举,组建工作专班,帮助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积极邀请校内外导师专家为参赛项目提供针对性指导。学校将对二级学院邀请校内外导师专家指导项目参赛等工作予以配合、支持,同时将出台政策,对参赛成绩优异的参赛团队(学生、指导教师)、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为更好地服务本届校级选拔赛,学生工作处将通过“潍院学工”“潍院双创”微信微博平台对大赛通知、公告及赛事进程等进行推送、发布,各单位及相关参赛人员要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参赛项目最低指标数分配表
2.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1年6月1日
附件1:
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
网络报名参赛项目最低指标数分配表
序号 | 二级学院 | 最少网络报名参赛项目数 |
1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45 |
2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42 |
3 | 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 38 |
4 |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 41 |
5 |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 51 |
6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53 |
7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63 |
8 | 建筑工程学院 | 28 |
9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31 |
10 | 外国语学院 | 37 |
11 | 经济管理学院 | 75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7 |
13 | 法学院 | 38 |
14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29 |
15 | 教师教育学院 | 32 |
16 | 特教幼教师范学院 | 57 |
17 | 传媒学院 | 41 |
18 | 音乐学院 | 44 |
19 | 美术学院 | 38 |
20 | 体育学院 | 31 |
21 | 北海国际学院(歌尔科技学院) | 55 |
总计 | 886 |
备注:在完成最少参赛项目数的前提上,鼓励更多参与,提升参赛项目质量。
附件2:
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以EXCEL格式报送)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学院 | 年级专业 | 参赛赛道 | 参赛组别 | 项目类别 | 项目 概述(200字) | 团队成员姓名 | 团队总人数 | 指导教师姓名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1.参赛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2.参赛组别:高校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3.项目类别: (1)“互联网+”现代农业;(2)“互联网+”制造业;(3)“互联网+”信息技术 服务;(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5)“互联网+”社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