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转介制度
发布人:心理在线  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220

1、当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或无法对某个来访者继续提供咨询服务时,应向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咨询教师。转介时咨询师应注意处理来访者的情绪波动,以减少来访者因转介产生的不安焦虑。

2、当来访者主动要求转介时,可结束咨询,帮其转介。

3、当一位心理咨询师和某位来访者的咨询关系尚未结束时,其他心理咨询师不得与该来访者建立咨询关系。

4、咨询师在个案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给其他咨询师。

5、接受转介的咨询师应仔细了解个案情况并及时与来访者预约访谈。

6、当心理咨询师认为来访者有严重的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时,应及时咨询精神科医生,通知所在院系,并建议将来访者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