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中共教育部党组日前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出台《标准》,是教育部党组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高校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部党组“四个合格”目标要求的一项制度安排,也是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学生党建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共设置了组织领导、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党员管理、作用发挥和条件保障6个一级指标,涵盖了党建工作的主要方面。每个一级指标下设2—5个二级指标,共20个二级指标。“组织领导”对学生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党组织设置和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教育培养”明确了党员入党前和入党后各个阶段的教育培养工作的具体要求;“发展党员”进一步细化了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质量要求;“党员管理”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党内日常教育管理、党员权利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用发挥”贯穿了“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对党组织和党员如何发挥作用进行了具体阐述;“条件保障”从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和平台建设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
《标准》对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明确意见,要求把从严治党贯穿于高校党建全过程。强调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完善制度安排,立标准、打基础,推进学生党建工作规范化。
(编辑:李玉涛 高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