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来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责大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拿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那就是我们的国家能这么强大的原因。”
一个被指控杀害亲生父亲的嫌疑人,十二个人组成的陪审团,一个公正严肃的法庭,一个民主文明的国家。
其实重点不在于结果是有罪还是无罪,而在于这个过程中的各生百态,在于整个辩论过程,那是关于人类和世界的哲学大命题,借助12陪审团之辩,对个人和集体,个人和社会,真相和怀疑,等级和尊严,意见和理解,理性和情绪,坚持和盲从,法律和良心,激情和冷静,大胆假设和小心求证等命题,交流和探讨,火花四溅的碰撞,直指人心。
在我眼里,却不该只是简简单单“无罪”,所有的推翻其实也是模棱两可的猜测,细细推敲,可能结果又大不一样,整个被模棱两可笼罩的情节可能真的是模棱两可的,没人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这可能也是一种智慧,一种回味。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理智和尊重该会是多么冷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