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中大声喧哗、公共场所吞云吐雾……总是有另类的风景,旁若无人地演绎着属于自己的“精彩”,虽让很多人不堪其忧,不胜其烦,但面对这些相对轻微的不文明行为,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发展,还是勇敢站出来上前劝阻?其中的道理,三岁的孩童也能参透,可匆匆过客愿驻足争做“仗义执言”的英雄却少之又少,何也?
此前,“彭宇案”的判决曾引起全社会舆论的轰动,引发了公众“敢不敢扶”的热议,挫伤了公众对社会公德的信心。而发生在2017年5月的“电梯劝烟猝死案”,使得民事个案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引发了“该不该劝”的热潮。
电梯劝烟案的案情并不复杂:段某在电梯内抽烟,杨某上前劝阻,俩人发生口角争执被物业人员调解后各自离开,而后段某因心脏病突发去世,其家属便将杨某告上法庭并索赔4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杨某与段某的死虽无必然联系,但是鉴于侵权责任法上的公平正义原则,判杨某赔偿其家属共1.5万元,杨某对于判决并无异议,也没有提起上诉。但这样的判决引发巨大争议,表面上看似是“公序良俗”的最好应用,可从本质上来说,司法却给公平正义摸了一道黑,不但没有让公众感受到真正的公平正义,反而给人以司法“和稀泥”之感。
就在近期,该案件二审改判,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属于正当劝阻,事先也并不知晓段某有心脏病这一情况,且全程保持理性,平和劝阻,最纯粹的目的便是维护公共场合的绿色环境。如果杨某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请问又有谁敢于站出来制止不文明现象?又有何人敢于为了公共环境而毅然出面?恐怕再没有谁敢于“较真儿”了。
为此,法院撤销一案判决,不赔偿、不担责,还杨某一个真正的公平正义,二判一出便得到一致好评,公众纷纷点赞。“劝烟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它抛出了一道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公共难题,面对相对轻微的不文明行为,好似成为中华传统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事原则便发挥尽了作用,也正是大多数人的漠然造成了对规则的破坏,造成了对正义的蔑视。“劝烟案”改判不仅仅让人感悟到司法力量的强大,更是弥补了彭宇案“敢不敢扶”的信任缺口。
法律的较真正是为了更好的引领社会正气,明确支持维护社会公德者,锱铢必较,绝不纵容“弱者有理”的行为,绝不让每一个敢于为正义“较真”的公民背负社会的人道主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