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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届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潍坊学院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2021〕104

 

 

关于评选2022届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2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评选2022届高校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校2022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历年思想品德鉴定和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学分)优秀。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六)在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决赛中获奖,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在校期间平均成绩)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推荐名额,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评选的公正合理,各二级学院要将初选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三)公示期结束后,组织初选人员填写《山东省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 1,一式两份);另需提供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历年成绩单复印件、山东省 2022 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 2,盖章后的 PDF 电子版和 EXCEL 电子版同时报送)。以上材料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大学生事务中心10号窗口(电子版:学院+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发至邮箱:wfxycyq @wfu.edu.cn)。

四、几点说明

(一)《山东省2022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中入学时间、出生年月等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出生年月格式:“1993.01”入学时间只填年份,如 “2018”。 姓名中如有无法录入的汉字,需在报送材料时特别说明。本表录入信息将作为审核公布、发证的依据,请将录入数据与登记表核对无误后上报。

(二)《评审表》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主要事迹”要以第三人称用规范书面语言书写,内容要全面充实,准确反映出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有效手段。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于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不按标准,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学院要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评审表》等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主要事迹雷同、语言不规范等现象。

(三)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如果离校前出现成绩不及格、结业、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称号,并由所在学校收回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报送我厅予以撤销。

 

附件一:《山东省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二:《山东省2022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附件三:2022届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表

 

 (附件详见网络办公系统)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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