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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十佳优秀学子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28

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形成优良校风学风,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进步。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评选学年的学习成绩为本年级同专业第一名;或评选学年取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同专业第一名;且无不及格科目。 

对学习成绩达不到专业第一名、但进入前5名的学生,如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推荐参加评选。具体标准如下: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2、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一等奖(或金奖)以上奖励或其它突破性成绩。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4、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二、评审程序

十佳优秀学子”评选活动分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初评、终评三个环节。整个评选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主要考察学生学习成绩、创新能力。

 (一)二级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每年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推荐优秀学子参加全校“十佳优秀学子”的评选。

 (二)学校初评

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十佳优秀学子”终评名单。

 (三)学校终评

学校组织入围“十佳优秀学子”终评人员,按照现场展示、答辩评审等程序进行答辩,评委现场打分,按照成绩产生“十佳优秀学子”最终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表彰奖励

学校批准后,对获得“十佳优秀学子”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校长奖学金。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七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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