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良好班风和学风的形成,发挥优秀集体对学生成长的助推作用,教育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特制订本办法。
(一)全班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进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每学年考试成绩及格率学生95%以上。
(三)全班学生遵守法规校纪,无违纪受处分学生。
(四)班干部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在同学中威信较高,班集体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集体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五)全校二年级及以上班级参评。
(一)班级学生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次加4分;国家奖学金每人次加6分。
(二)班级学生参加四、六级考试,四级通过率达60%者,加2分,每超过10个百分点加2分;六级通过率达50%者,加4分,每超过10个百分点加3分。
(三)班级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专升本)统一考试参考率达到40%,加2分;每超过10个百分点加2分。每过线1人加1分,每录取1人加3分。
(四)班级积极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比赛,成绩优异,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等,分别视情况每人次酌情加2至6分。
“十佳学风班级”评选活动分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初评、终评三个环节。评选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主要考察班级学生在学习风气、学习成绩、科技创新、纪律遵守等各方面的总体表现,重点考察学风建设情况。
(一)二级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每学年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推荐符合条件的班级参加全校“十佳学风班级”的评选。
(二)学校初评
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情况,参照加分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十佳学风班级”终评名单。
(三)学校终评
学校组织入围班级,按照现场展示、答辩评审等程序进行终评。每个入围班级进行特色展示汇报答辩,评委现场打分,按照成绩产生学校“十佳学风班级”并进行公示。
报学校批准后,对获奖班级授予“十佳学风班级”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七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