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学生工作处下发通知,就在学生公寓开展“安全月”活动的相关工作做出安排。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建设,决定在学生公寓开展“安全月”活动。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主办,由各二级学院、书院以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承办。活动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10日。活动内容包括“拒绝宿舍内吸烟,共建无烟宿舍”主题班会、“创建无烟宿舍——从我做起”现场签名及公寓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等七项活动。
通知强调,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对待本次活动,积极参与,倡导安全、健康、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以求营造更好的公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