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道德引起了人类对社会道德的反思,无疑网络道德已然上升到社会道德。网络社会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实在,也没有相对固定的社会人群,人员的流动性很大,在网络这块面纱的掩饰之下,网络社会的活动准则与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之间早已出现了偏差。
网络道德中反映了社会上人类价值观的扭曲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青少年的价值的扭曲,当代青少年是在网络的发展中成长起来的,价值观念没有真正形成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网络社会的生活,特殊的成长背景使他们必然成为未来网络世界的中流抵柱,但青少年自身又极易受外界影响、可塑性强、自制力不足、实践经验少,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道德规则的差异直接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的构建。据最新统计:我国网民已达3.16亿,其中青少年网民占80%,而未成年人网民就有4550万,他们中约有14.8%的孩子已染上“网瘾”。
如何正确利用网络,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上网已成为社会问题。
黑客的出现就是一个很有力的明证,在网络社会中,那些技术高超的、成功侵人防卫森严站点的往往被众人尊重和推祟。这些都强烈刺激青少年争做网络世界的先行者,在斗智斗勇的智力挑战中提高技术,但出极有可能会造就出一批脱离社会、迷失方向,为了寻求挑战而不择手段,对国家、社会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有潜在而又巨大威胁的电子人。
网络中绝对自由,无拘无束,无道德,无责任的生活状态引发了一系列问题。网络社会中的大部分人群认为网络社会是个大同社会,网络上的东西是共享的、无限的和自由的。网络信息是无限的,拷贝是自己的,拥有知识或信息是每一个网络个体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平等地获取、修改、下载信息而不被限制;网络信息又是自由的、完全的不受到任何权力机构的制约。人不能不受到外在客观必然性的限制,完全摆脱约束,不要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庆幸的是现今已经出现了限制这种“绝对自由”的规范和法则。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是人们在网络中为了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