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文化育人 功能,增强大学生在宿舍中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宿 舍成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宿舍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 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要求进步, 自觉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
成绩优良。
(三)宿舍成员团结友爱,真诚相待,勤俭节约,爱护 公物,讲究卫生,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严格遵守 作息时间。
(四)宿舍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宿舍。
二、加分标准
1 、校级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每人次加 0.5 分,二等奖学 金每人次加 1 分,一等奖学金每人次加 2 分;省政府奖学金: 每人次加 4 分;国家奖学金:每人次加 6 分。
2 、宿舍成员大学外语四、六级通过成绩,全通过四级者 加 2 分,全通过六级者加 4 分。
3 、宿舍全体同学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且无不及格者,加 3 分;均在班级前二分之一且无不及格者,加 2 分。
4 、宿舍全体成员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专升本考试)者,加 5 分;三分之二成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 一考试(专升本考试)者,加 3 分。
5 、宿舍全体成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专升本考试)且均过国家线者,加 10 分;三分之二成员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专升本考试)且均过国家线者,加 6 分; 三分之一成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专升本考试)且均过国家线者,加 3 分。
6 、宿舍成员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技能大赛、 创新创业等类比赛,成绩优异,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公 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等,分别视情况每人次酌情加 2 至 6 分。
三、评选程序
“十佳学风宿舍 ”评选活动分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初评、 终评三个环节。整个评选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 ”的 原则,主要考察宿舍成员在学习风气、学习成绩、科技创新、 纪律遵守等各方面的总体表现,重点考察学习成绩。
1 、二级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按照品学兼优的原则,每学年根据评选条件 进行初评和推荐,向学校推荐一定数量的宿舍,参加全校“十 佳学风宿舍 ”评选。
2 、学校初评
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 定入围“十佳学风宿舍 ”终评名单。
3 、学校终评
学校组织入围宿舍,按照现场展示、答辩评审等程序进 行终评。每个入围宿舍进行特色展示,选派一名代表以 PPT 的方式进行成果汇报答辩,评委现场打分。按照成绩产生学 校“十佳学风宿舍 ”终评名单并公示。
四、表彰奖励
1 、学校对获评宿舍授予潍坊学院“十佳学风宿舍 ”荣誉 称号,颁发奖牌,成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根据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组织单位。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