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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18

宿舍卫生(60 分)

1.规章制度及值日表贴于指定位置(门背后)。(5 分)

2.床面、床下(10 分)

1)床上有杂物每处扣 3 分,床面不整齐每处扣 2 分。 2)床下不清洁每处扣 3 分,物品不齐每处扣 2 分。

3.地面、桌面、墙面(15 分)

1)地面不净,桌子、凳子乱摆乱放,扣 5 分。

2)桌面不干净,物品杂乱,扣 5 分。

3)墙面乱贴、乱画、有蛛网,扣 5 分。

4)墙角有垃圾,卫生工具不清洁、放置不整齐,扣 5 分。

5)阳台上物品杂乱、地面不洁净,扣 5 分。

 4. 门窗、灯具(10 分)

1 门及门框不洁净,每处扣 3 分。

2)窗台有灰尘扣 2 分。

3)灯具不干净,一处扣 2 分。

4)私自接线、接灯,长明灯,每项扣 5 分。

 5.宿舍墙面装饰(15 分)

1)在墙壁、床上乱贴乱挂。(扣 10 分)

2)装饰内容不健康,整体格调较低(5 分) 3)在墙壁上钉钉子,每处扣 5 分。

 6.其他(5 分)

1)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一处乱放扣 2 分。

2)乱挂衣物,每处扣 5 分,室内有异味,扣 3 分。

宿舍纪律(40 分)

      1.严禁存放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通报批评,每发现一次扣 10 分。

2.严禁往楼下乱扔、乱倒垃圾、污水、酒瓶,一经发现点 名批评。每发现一次扣 10 分。

3.严禁男女生互串公寓没发现一次扣 10

      4.不得在公寓内打闹、就餐、酗酒,每发现一次扣 5 分。

5.坚决杜绝向楼道内扫垃圾,发现者一次扣 5 分,并从该 学院平均分中扣 2 分。

注:

1.检查时,拒绝检查的通报批评。

2.对定时供电的公寓,熄灯后有闹事或故意滋事的,给予 警告处分并取消该宿舍的“文明宿舍 ”参评资格。

3.凡违反《学生住宿须知》规定中的任何一条,将取消“文 明宿舍 ”评比资格。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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