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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7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201845

各二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生源地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1日至912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我校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我校录取新生。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m.cn)。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各学院要于贷款受理工作开展前,组织续贷学生填写续贷申请信息的同时一并填写“续贷声明”,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

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我校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

)贷款申请受理。根据省厅要求,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执行助学贷款政策,加强资料审查,核对有关信息,做到尽职尽责。应及时认真地做好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申请受理工作按照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文本。合同的领取和使用将另行通知。所有合同一律套打。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及时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具体流程为: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借款学生携带至学校报到;学校资助服务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各学院应于开学后两周内以学院为单位到资助服务中心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并加强工作监督与指导。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扩大社会影响,使借款学生明白如何申请助学贷款及还款;要做好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避免负面报道的发生;要做好贷款学生的咨询,提升服务质量。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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