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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有“困证明”,国家就应该给你评助学金吗?

发布时间:2018-10-09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国家做出的庄严承诺。

为了不让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而失学,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补偿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体系正逐步完善。基本实现大学生入学前无忧、入学时无忧、入学后无忧,确保大学生快乐成才。

作为大多数大学生来说,多元的资助体系中最熟悉的应该就是国家助学金政策了。

2007年,在国务院发布的第13号文件中,明确强调对来自贫困家庭的大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涉及面约所有在校人数的20%。但是作为一个普遍性的惠民政策,其本身的评判标准却有些模糊。基本的申请条件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从这申请条件看,几乎所有的同学们都可以申请,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导致具体实施过程中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几乎直接与“贫困证明”划了等号。

面对金钱的诱惑和社会上出现的种种现象,有的大学生心智开始混乱,各式各样的状况不断涌现,为了争取到几千元的助学金而各发其力。不少学生拿到资助款后胡吃海喝,对国家、对社会没有丝毫感恩之情,更别说要怎么做来回馈国家的这份恩情了。

“这是国家白给的,不拿白不拿!”

“我家穷,国家给我钱是应该的!”

本是国家关怀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惠民政策,对促进教育公平,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意义重大。可现在却慢慢变了味。

有时就不禁想问,难道同学你有了“贫困证明”,国家就一定要把助学金评给你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遥寄初心,国家助学金的本意原是帮助那些家庭贫困但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大学生完成学业。就从助学金的字面意思理解,其是为了帮助学生学习,而非扶贫。相比于国家奖学金而言,奖学金是励优,适用于较小范围人群,所以可以有一个高的评判标准,各种量化指标一目了然;而惠及面达到20%的国家助学金肯定不太适合较高要求的成绩标准,而又因为各个地区对于贫困的定义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无法做到统一的口径,导致国家助学金慢慢的成为了大学生们的一口大锅饭,是从天而降的“好处“,几乎大部分的大学生都可以去申请,人人都想从中捞点“好处”。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多实际上应该得到帮助的学生可能碍于自尊心或家里开不来“贫困证明”等原因失去资格,在一个本不应该有竞争的评比中被淘汰掉。如此一来,也就与助学金的发放的本意背道而驰了。

另外,大学生在助学金的使用上,我们也更希望这笔钱是真正能用在和学习相关,能帮助更好的完成学业的地方上,与“学”挂钩是国家助学金万变不离的本质。然而现在不少大学生在拿到助学金之后视之为“奖金”一般,用来挥霍和进行非理性甚至奢侈性的消费。诚然,我们很难去评判消费的合理性,更不能简单论断为道德匮乏。

我们希望能看到的是国家助学金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们能够感受到国家的关怀,自立自强,诚实守信,敢于担当,努力回馈社会,报效国家。只是从整体上面来看,结果似乎有些不尽人意了。

(编辑:陆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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