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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爱心传递”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关于在全校开展“爱心传递”资助育人系列活动

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2019】33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我省开展以“爱心传递”为主题的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18]13号)要求,决定在我校受资助学生中开展“爱心传递”系列主题活动,培养受助学生的爱心意识和社会责任,提高我校资助育人成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爱心传递”主题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从“受助”到“助人”的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实践,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助人为乐、善施善行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心意识、荣誉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活动主题

情暖潍院·爱心传递

三、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0月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爱心传递”主题班会

主办单位:各学院

各学院、校区于6月份、9月份在毕业季和新生入学季召开“爱心传递”主题班会,宣传资助政策及工作成效,加强学生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学生懂得感恩回报社会。

(二)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结合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结果,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集中展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引导广大学生向先进典型学习,培养学生感恩励志的奋斗精神、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扶贫济弱的责任担当。

(三)开展“情暖潍院·爱心传递”主题实践活动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1.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参加暑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志愿者帮扶活动。

2.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开展生活用品传递、志愿服务等各类爱心传递活动;依托学生志愿服务和暑期社会实践,围绕“爱心传递”主题积极开展关心帮助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从“受助”到“助人”的实践,培养学生爱心意识、荣誉意识、责任担当。

(四)开展“爱心传递”推介评选活动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

活动期间,各学院要做好阶段性汇总,定期上报工作案例与典型材料,电子稿发送至wfxyzzh@163.com学校组织对各学院报送的工作案例和典型事迹进行评选,根据活动情况评选优秀工作案例、“爱心之星”优秀学生,并进行宣传推广,择优选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与推介、评优。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泛宣传,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精心安排,创新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热情,强化育人效果,11月5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2.工作案例报送要求,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文字材料包括活动名称、活动形式、学生参与情况、取得的成效等;照片、视频的存储介质为DVD或优盘;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080*1920;视频为mp4格式,时长3分钟左右。

 3.“爱心之星”优秀学生事迹材料报送要求,个人简介200-300字;个人事迹以活动中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不少于1000字;个人生活照JPG 格式,须征得本人同意。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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