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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

各二级学院、书院,全体在校投保学生:

现就2016年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理赔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理赔步骤与办法

按照先城保后商保的次序理赔。

1、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就医医院起报标准(下同):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下同)、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600元、900元。

(1)在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指定潍坊市内医院(潍坊市市区及下辖各县市区医院)就医(住院)的,可以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在48小时内在就医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联网手续,社保中心担负的费用直接在就医医院扣除。

(2)在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指定医院(非潍坊市各县市区医院,即潍坊市外异地就医)就医(住院)的,住院治疗前,主校区学生须先向潍坊高新区社保中心(电话:8883062)、安顺校区学生须先向潍城社保中心(电话:8188155)备案(电话或直接前往),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待出院后,持相关材料(注意:该相关材料请先至少复印两份,一份在办理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商业保险时用,一份自存)到相关社保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2、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就医医院起报标准的,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理赔完毕后,手持理赔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社保中心保险理赔证明(含赔付额)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行政楼一楼西大学生事务中心办理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商业保险理赔部分。

3、不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就医医院起报标准但符合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商业保险范围的,手持理赔相关材料到学校行政楼一楼西大学生事务中心办理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商业保险理赔手续。

4、普通门诊实行定点签约诊疗制度。主校区参保学生定点医疗机构为学校校医院,安顺校区参保学生定点医疗机构为潍城区清平社区卫生服务站(潍城区友爱路西园街交叉口),普通门诊报销就医时即时进行。

5、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定点签约诊疗制度。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特殊慢性病统筹起付标准为600元。参保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社保机构审批后到相关医院就医时即时进行。

二、理赔时间和地点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周一——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指定潍坊市内医院(潍坊市市区及下辖各县市区医院)就医(住院)的,出院时在就医医院即时结算;在潍坊市外异地就医未联网且就医前在社保中心(主校区学生:高新社保中心;安顺校区学生:潍城社保中心)备案的,到相关社保中心审核报销。

潍坊市高新区社保中心地点

山东潍坊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潍坊高新区怡和汽车装饰商城以西、胜利东街东首以北)。

潍城社保中心地点

潍城区福寿西街2998号。

2、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商业保险:双周四(学校校历)下午2:30——5:00(春季、冬季)、3:00——5:30(夏季、秋季),地点为学校行政楼一楼西大学生事务中心(请随时关注“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理赔告)。

三、意外伤害险理赔保险公司

1、2011级投保学生:新华保险公司潍坊支公司。

2、2012级投保学生

(1)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北海国际学院、体育学院:中国人寿潍坊支公司潍城分公司;

(2)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法学院、歌尔科技学院: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潍坊支公司高新分公司。

3、2013级

(1)北海国际学院、歌尔科技学院、体育学院、经管学院会计学专业、生物学院、化工学院:中国人寿潍坊支公司坊子分公司;

(2)机电学院机械制造相关专业、建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新华保险公司潍坊支公司;

(3)教师教育学院、经管学院相关专业(会计学除外)、文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学院车辆工程专业、法学院、历史学院、数学学院、物电学院、信控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歌尔学院春季高考专业、特教幼教师范学院: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潍坊支公司。

4、2014级

(1)弘德书院(法学院、化工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学院、建工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经管学院、历史学院、美术学院、生物学院、数学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电学院、信控学院、音乐学院):中国人寿潍坊支公司坊子分公司;

(2)北海国际学院、建工学院专升本、经管学院专升本、外国语学院专升本、特教幼教师范学院: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潍坊高新分公司。

5、2013级2014年新投保学生(北海学院、法学院、化工学院、建工学院、美术学院、物电学院、音乐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潍坊高新分公司。

6、2015级

(1)弘德书院(法学院、歌尔学院、机电学院、建工学院、经管学院、历史学院、美术学院、生物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物电学院、信控学院、音乐学院、化工学院):新华保险公司潍坊支公司。

(2)弘德书院(经管学院经济与金融、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数学学院、计算机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北海国际学院、建工学院专升本、外国语学院专升本、历史学院专升本: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潍坊奎文分公司。

(3)特教幼教师范学院: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潍坊高新分公司。

7、2014级2015年新投保学生(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北海学院、计算机学院):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潍坊奎文分公司。

四、几点说明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起止日期: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2、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商业保险起止日期: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

3、不明事宜,请拨打电话0536—8785379咨询。

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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