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学生工作处就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下发工作通知,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启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潍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为切实保证国家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困难学生身上,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学校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书院认真组织落实。
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包括,9月20-10月8日,学生个人提交认定申请,10月9-10月16日,各学院、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10月17-10月25日,学校督察认定过程、审核认定结果,各二级学院、书院归档,建立困难学生成长档案。
通知要求,认定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对班级和年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到学院准确认定、建档规范。认定工作依托信息系统完成,要按要求组织做好信息填报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如实提供家庭信息,学院、书院保持关注学生家庭状况。学校将不定期地抽取一定比例的困难学生复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按学校纪律处分办法相关条款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