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表彰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展示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省委高校工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的评选表彰活动,11月2日,我校就评选活动作出安排。
活动评选范围在全省高校现任专职辅导员中,且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时间不低于三年(2013年9月1日前上岗)。已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选。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人数2万(含)以上的高校推荐2人,2万人以下的高校推荐1人。活动将评选“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10名,“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若干名。
学校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要在开展本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公开征求师生意见,择优推荐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须另附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材料要做到真实、客观,既要全面反映候选人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的感人精神,又要注意凝练候选人的核心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