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号)精神,2月20日,学生工作处下发通知,决定开展2016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活动评选范围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高职)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含2016级新生及其班集体)中。按照学校下发的推荐名额确定初步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学校再组织相关人员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最终人选。
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对此次“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评选办法,完成本次评选推荐工作。最终推荐人选和班集体名单将按规定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