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学生工作处下发通知,就2017年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作出安排。
评选范围包括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专业学校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各二级学院根据要求,确定初步候选人,学校组织最终评选,确定侯选人并按规定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通知强调,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评选办法,认真完成本次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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