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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关于做好2020年度

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2021] 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20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通知》要求(见附件1)和评选办法(见附件2),按照学校下发的2020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见附件3确定初步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

    学校组织现场答辨评选。届时候选人、候选班集体准备展示事迹材料的PPT,每人()答辨时间为3分钟,评委现场推荐,确定最终侯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选要求

    1二级学院要对此次评选工作高度重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让学生人人尽知,广泛参与,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评选办法、评审程序,认真完成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需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3、因退役复学大学生设单列名额,各二级学院如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复学大学生,可单列推荐,学校将单列评选。受推荐退役大学生在报送个人及PPT的同时,还需报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4、因省教育厅要求报送时间紧,各二级学院于20213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纸质个人事迹和班级事迹材料报大学生事务中心13号窗口,同时将个人事迹和班级事迹材料、PPT及附件4电子版以“**学院+省优事迹材料”命名发至邮箱(weifangzws@126.com

    5、因个人事迹材料需通过系统上报省教育厅,各二级学院要对参评学生的事迹材料务必严格把关,题目统一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主要事迹”,第一段主要为个人简介,后介绍主要事迹,事迹材料要对照评选条件逐条展开认真书写,字数在900字左右。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3.2020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4.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汇总表

     

     

    学 生 工 作 处(武装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附件1: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号).doc附件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docx (附件3附件4详见网络办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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