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学生国防教育的各项制度和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
2.负责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授课工作。
3.做好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负责本校民兵预备役及应急分队的组织、训练等工作。
4.负责学校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和管理工作。
5.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做好军队、学校共建工作。
6.完成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