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内设学生教育科、学生管理科、国防教育科、资助服务中心、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中心六个科级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牵头制定全校学生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总体规划并抓好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队伍的选拔配备、职称(职务)评聘、行政晋级等工作,负责辅导员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与考核,协调、组织全校辅导员开展理论研究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意见、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负责全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调研。

4.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和行为的管理,组织、指导二级学院书院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先树优工作。

5.指导各二级学院书院做好校风学风建设工作,做好学生违纪事件和信访的处理以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善后工作。

6.负责全校重大学生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7.制定学生国防教育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授课工作,做好学生兵役登记、应征入伍工作,完成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奖、贷、助、补、减”工作,做好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防火及安全工作。

10.牵头组织实施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等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运营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指导工作。

11.负责全校《新生入学教育》、《形势与政策(新生)》、《校训教育》、《创业基础》等通识教育课程和创新创业培训的组织实施,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12.协调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

13.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